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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uliedia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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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十一月文哥在思考什么?

  • 冬天
    2009-11-22 18:50:44

    印象中今年的冬天似乎来早了,十一月中旬始就穿上了厚衣,裹被子玩电脑,脸皮绑绑紧。个人最不喜欢冬天。不是因为我的皮肤对寒风旱气有先天不适,更多是因为孤单一人,容易懒赖,这是我坚强意志下第一薄弱点,常常发生天人交战,左手打右手,很腻人。
    中午到附近大超市买菜,经过附近一所中学和中学一侧的那片荒地,阳光明媚让我回想了第一年的冬天,我曾在这荒草地的一角晒阳光取暖并思考的一幕。原来我已经在深圳南山南头义学街度过了三个冬天了,还有,外加一个冬天,人生的冬天。这点起了一首诗:

    除夜太原寒甚
    寄语天涯客,轻寒底用愁。
    春风来不远,只在屋东头。

    让我改改那句老话,就是,冬天来早了,春天不应该晚到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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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问:快乐是什么?
    答:在我的认识里,快乐有两种,消费型和创作型。消费型快乐不会持久的,应该追求后者。
    问:可不可以这样理解,消费型快乐即是客观型快乐,创作型快乐即是主观型快乐。
    答:不好用主观与客观来分,因为快乐都是主观的。我觉得可以用快乐的程度来分,创作的快乐感要强烈一些,并且相当的持久。
    问:在真实世界,也无法把两种快乐来源对立割裂开来,它们本来就是相辅相成,混杂交错的。
    答:创作与消费的确很容易混杂在一起。一个流水线上的工人也可以创作,玩弄炒作游戏的艺术工作者还相当的不少。
    问:我不否认创作型快乐也很好,但只拥有这种快乐,多少有点儿阿Q的味道
    答:创作的快乐之所以阿Q之所以虚幻是为你没有创作的能力,创作不出东西来。我现在关心的是,你可能消费过度,耽误了磨练创作能力的最好时机,那么待你工作以后,是以工作而不是创作来取得快乐,这种快乐是飘忽不定的。其实是最明智的快乐模式,是以在一定创作基础上适度消费,并不是完全的创作,更不是完全没有基础的消费。

    对话中谈到了快乐的客观性的问题。消费型的确貌似具有客观性,因为人人都能感觉消费所带来的快乐感。事实上,那只是获得快乐的其中一种形式,只不过比较容易取得罢了;快乐的本质是需求的满足,快乐的客观性在于需求满足这一个动作上,而不是满足的内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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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时间: 2009-11-27 15:50
       | 野鹤鹤说:
      目标不要定得太大和太远,多参考别人的成长经验。关于目标与成长看这里(http://blog.csdn.net/keminlau/archive/2009/06/02/4234538.aspx)。
       | | 谈起我自己,说真的还从没有过心灰意懒的经历,我想是因为我有特殊的经历,是个悲观主义者,把事情看得最坏,再加上我有N强的求知欲,我不会把问题归于某个人或自己,我会认为那是我或其他人无知的原因。所以无论生活上什么目标的追求产生不尽量人意的时候,我还有一个不变的目标在追求着,那就是求知。
       | | 一一说:
       | | | 心灰意懒?我不知道该怎么描述。只是当你问问自己内心的时候,你发现没有一个你愿意不顾一切的目标或理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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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一一 发往: 一一
    时间: 2009-11-24 13:35

    话题: Re(4):不喜欢考究?

      | 关于理性思考。有时候体验更利于思考,行动力很重要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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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行动力还是来源思想的动力。你仔细想想。做学问的方式可分为两种,行路和读书,前者拿直接经验,后者拿简接经验,你都说人的精力是有限的,我们不可能事事必躬,拿直接的经验,用读书思考的方式做学问成本相当的低。当然我一直没有否定行路拿直接经验,要分配好时间。行万里路,读万卷书,如果可以我愿意,行五千里路,读两万卷书。
         
       | 如果连人与人间的相处都用尽智慧甚至心机的话,生活岂不是太无趣。我不是占有欲和控制欲强的人,并不能从这样的成功中获得太多快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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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如果你很有“学识”,却在生活中常与人算计得失,你有知识,并没有智慧。智慧绝对是与快乐挂钩的。我懂你的意思,你所指的人是研究学问未到家的,这些人对事物了解比一般人多,但不全面。问题出在理论研究的内容,而不是理论本身。我举个简单的例子,你觉得40甚至50以后金领阶层还会常与别算计东西么?你去看看他们理论底子……
       我们一般人成长都面临一个问题,成长的代价就是我们不再可能纯清如白纸,但我们又不甘被无知戏弄,那怎么办呢?我告诉你怎么办,怎么逾越它。其实你已经以试图
       逾越它,可是你的行路方式需要相当长的时间。孔子说,四十不惑,五十知天命。行路至少要到五十才可以。研究理论,我今年30,如果不需要严格实证,我认为我自己基本逾越,达到了孔子所说知天命了。当然我不纯粹研究理论才有这个结果的,我也注重实践。   
       我发觉我回答得也很随意,基本上是见招拆招,我的水平还没有到家,如果能够,我应该以一个大框架来解答,这样会更清晰,可惜这个框架我还在建构中。这样吧,我发现你把理论研究定位在德才上,而不是智才上,才会觉得研究理论没多大用。而理论研究貌似更有益于智才的成长,而德才更多在体验和感悟等。智才与德才也不完全没有关系的,智才可取得物质利益,而缺德事情很多是因为物质利益引起的。所以智才是德才的基础。
      回答得很随意,希望你能听懂,有问题尽管反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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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评判标准不全是历史,更应该是当下的事实。事实是检验真理的标准,虽然听得有点腻,但确实是大实话。所以,否定标准不一定痛苦,应该说否定既有标准又不实证自己确立的标准才迷惑痛苦。
    个人价值观是主观标准。社会活动需一个客观标准,至少是一个社区标准,多数人的标准。

    为什么个人的价值观不能是由社会客观标准产生?为什么这个人的价值观就一定不能代表多数人?因为人生来是无知的,而价值观是个人在成长过程建构来的,不可避免的偏面、单一和特殊。当然大家都不太一样的时候,只能取交叉的部分。

    我认为如果在严格定义标准的应用场景的前提下,没有多重标准。发生多重标准必定是对应用场景有模糊认识,添加了特殊性质。我的结论根据是标准定立的哲学原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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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幸福和快乐的客观性体现在“满足需求”这一个动作上。所以应该研究如何提高满足度,研究满足的形式而不是满足的内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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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b.算法设计或者程序设计也是一种设计,只不过设计的输出是一个解题操作序列,这个输出有别一般的空间存在(虽然算法本身也是以文字形式存在),比如一幅建筑设计图,算法设计的是一个具有时间性的输出(产品)。虽然算法设计的“产品”有特殊性,算法设计过程应该也是符合设计过程理论的。比如,设计的数据输入,过程中决策处理,满足一定约束,需要对算法做一定的优化革新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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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“可编程”与工作
    “可编程”一语很早引起了我的注意。并且我也发现其与工作(包括创作和常务工作)的关系;还有它们都与“价值”的有关系。一谈起工作,一定要联系上“职业”,不同的职业决定不同的“可编程”内容,也就生产出不同的价值的编程结果。拿政府公务员、便利店服务员和作家来比较理解,

    “可编程”与学习
    人毕竟不是完全是机器,无论是常务职业者,还是创新职业者在“编程”过程中都会自我学习,提供自己的“编程”能力,也就是职业技能。

    创作与常务

    b.其实机制和策略算是设计理论方面的内容。对于应用或驱动开发人员来说还不算合适,因为设计任务一般是统筹工作,属于系统设计人员的职责。开发人员一般在一个大框架内演绎,可设计可编程可演绎的空间很有限的,不是说没有设计。比如,别说开发人员,系统设计师也不会设计一个新的并发机制现有的中断机制,他们对中断优先级策略的调整也是很有限的。而应用开发人员更多在做一些更具体更特殊的收尾工作。 2009-5-12 2:51

    似乎创作更多是靠向上帝,一位设计者工作所在,需求刺激更多的是面向随机变化的,反射回较于迂回,需要更的心力;而常务更多的是面向已知固定的规则,像机器,对需求刺激是本能机械式反应,刺激反射回路很短。前者比后者能产生更大的价值,后者常维护系统常态。
    http://blog.csdn.net/keminlau/archive/2009/07/03/4320006.aspx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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